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內涵式發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養機制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研究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經研究決定,對我校2017級和2018級碩士研究生的助學金等級實施動態調整。評審考核的基本原則為:2018級碩士生以學習成績為主,其他業績為輔;2017級碩士生重點考核科研業績及學位論文進展。
一、工作組織
(一)學部成立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助學金動態調整的具體辦法,統籌領導、協調評審工作,仲裁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
工作小組組成:
組長:李鋼
成員:馬玉祥 伊廷華 姜韶華 呂林 王仲 趙金玲 裴華富 顧茜齊樂 劉喆(學生代表)
二、工作原則與要求
(一)公平原則,即在評審過程中,各位參評碩士生享有平等的權益,各位評委老師人人平等,并獨立、客觀地給出評審意見;
(二)回避原則,即發生與評審對象存在師生關系、親屬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時,應主動向評審委員會申請回避;
(三)公正原則,即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提供獲利便利;
(四)保密原則,即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及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等相關保密信息;
(五)學部根據學校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易于操作的碩士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細則。細則應體現學科特點,綜合考慮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工作成績、學習成績、論文進展和德育表現等內容,部分內容可適當量化。評審細則報送學校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領導小組,經審批后予以執行。
三、評審辦法
(一)2017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辦法
1、助學金升檔
(1)申請提升助學金等級的基本條件
①遵紀守法,無違紀行為;
②認真完成導師交付的學習和科研任務。
(2)申報及評審辦法
①由研究生院根據具體情況將升檔名額劃撥到學部;
②研究生可自由參加申報,申報的同學需提交科研業績相關材料;
③考慮到第二學年研究生的學業特點,重點考核申報學生的科研業績及學位論文進展,并組織評審答辯;
④2017級參評碩士生科研業績的起止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 年10月15日為止(已在2018年助學金動態調整中使用過的材料不再重復利用);
⑤對于少數在社會活動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研究生,學校將單獨劃定名額,由研究生院組織特殊評審。
2、助學金降檔
在學習和科研過程中,對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執行助學金降檔或停發助學金的處理。
①存在違紀行為,受學校警告以上處分者 ,停發該研究生的助學金;
②導師對研究生的綜合評價極差,提出降檔申請,并經學部查證屬實的,其助學金按降檔處理;
③參評時間范圍內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停發該研究生的助學金。
(二)2018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辦法
1.助學金升檔
(1)申請提升助學金等級的基本條件
①已完成碩士一年級各學部規定課程(各學部學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具體規定)的學習,所學課程成績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
②遵紀守法,無違紀行為;
③認真完成導師交付的學習和科研任務。
(2)申報及評審辦法
①研究生院根據各學部(院)三等或二等助學金碩士生人數、學科狀況和招生錄取等情況,分配二等或一等助學金名額(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分開分配);
②符合基本條件的研究生均可申報,不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③考慮到第一學年研究生學習的特點,學部按照“學習成績為主,其他業績為輔;必修課為主,選修課為輔”的原則制定評審細則,學習成績在綜合考評中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80%,評審細則由學部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共同議定并公示;
④2018級碩士生參評業績的起止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為止;
⑤對于少數在科研和社會活動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研究生,學校將單獨劃定名額,由研究生院組織評審。
2.助學金降檔
以一級學科(或學科群)為單位,對學科內所有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的課程成績進行統計分析排序。具體統計計算方法由學部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制定。
(1)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學金的碩士研究生,若其課程成績排名居于該學科全部同類型碩士生(學術型碩士生和應用型碩士生分別排序)的后30%,則將其助學金由一等降為二等;
(2)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學金的碩士研究生,若其課程成績排名居于該學科全部學生的后10%,則將其助學金由二等降為三等。
(三)助學金升降檔后的具體執行情況
(1)助學金升檔
①二等升一等:自本學年9月份起,助學金待遇由650元/月調整為800元/月;
②三等升二等:自本學年9月份起,助學金待遇由500元/月調整為650元/月。
(2)助學金降檔:
①一等降二等:自本學年11月起,助學金待遇由800元/月調整為650元/月;
② 二等降三等:自本學年11月起,助學金待遇由650元/月調整為500元/月。
四、評選過程
(一)信息公布
學部面向全體研究生公布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通知、評審辦法、評審細則、名額分配等相關消息。
(二)學生申請
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均可申請。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提交到所在學部評審委員會。
(三)學部評審
學部按照評審細則,對申請人的綜合情況進行初評并按得分進行排序,若需要進行答辯環節的評審,則需要確定不少于學院助學金升檔名額1.2倍數量的碩士生參加復評環節。
對于2017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考核,學部應組成專家組(不少于7人),統一組織復評答辯。評審專家在評審現場以投票方式確定獲升檔學生名單,并將結果報送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
學部應將答辯時間提前報送至學校獎助學金動態調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將委派專人隨時走訪、抽查學部的助學金動態調整答辯評審情況。
(四)名單公示
學部對助學金升檔候選人名單的公示時間不低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的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名單。
五、異議處理
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部公示階段向學部評審工作組提出申訴。如學生對學部評審工作組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領導小組提請仲裁。
六、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1、10月16日下午2-4點(請同學嚴格遵守時間,過期將不受理),學生提交材料;
2、10月22日,學部組織17級升檔學生打擂,9:00在學部329會議室;
3、10月23日-10月25日,學部公示全體升降檔名單;
4、10月28日,上報學校。
七、提交材料要求
1、關于升檔:需提交學習成績、科研積分和社會活動積分等各項賦分及詳細的計算過程,同時提交佐證材料,按時提交至316顧茜老師辦公室。
七、附則
1、獲得助學金等級提升的研究生應繼續努力學習,協助導師做好科學研究工作。每學期末導師可根據研究生的學習和科研情況,申請停發或減發表現較差的研究生的助學金;
2、本方案由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3、歡迎廣大師生全程監督碩士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過程,也歡迎咨詢相關政策,咨詢監督電話0411-84707926,咨詢監督郵箱:guqian@,需實名;聯系人:顧老師。
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