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級、2019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內涵式發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養機制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研究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經研究決定,對我校2018級和2019級碩士研究生的助學金等級實施動態調整。評審考核的基本原則為:2019級碩士生以學習成績為主,其他業績為輔;2018級碩士生重點考核科研業績及學位論文進展。
一、工作組織
(一)學部成立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助學金動態調整的具體辦法,統籌領導、協調評審工作,仲裁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
工作小組組成:
組長:李鋼
成員:馬玉祥 伊廷華 姜韶華 呂林 王仲 趙金玲 裴華富 顧茜 齊樂 宋赟禎(學生代表)
二、工作原則與要求
(一)公平原則,即在評審過程中,各位參評碩士生享有平等的權益,各位評委老師人人平等,并獨立、客觀地給出評審意見;
(二)回避原則,即發生與評審對象存在師生關系、親屬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時,應主動向評審委員會申請回避;
(三)公正原則,即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提供獲利便利;
(四)保密原則,即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及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等相關保密信息;
(五)學部根據學校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易于操作的碩士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細則。細則應體現學科特點,綜合考慮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工作成績、學習成績、論文進展和德育表現等內容,部分內容可適當量化。評審細則報送學校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領導小組,經審批后予以執行。
三、評審辦法
(一)2018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辦法
1.助學金升檔
(1)申請提升助學金等級的基本條件
①遵紀守法,無違紀行為;
②認真完成導師交付的學習和科研任務。
(2)申報及評審辦法
①由研究生院根據具體情況將升檔名額劃撥到學部;
②學部研究生可自由參加申報,申報的同學需提交科研業績相關材料;
③考慮到第二學年研究生的學業特點,重點考核申報學生的科研業績及學位論文進展,并組織評審答辯;
④2018級參評碩士生科研業績的起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5日為止(已在2019年助學金動態調整中使用過的材料不再重復利用);
⑤對于少數在社會活動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研究生,學校將單獨劃定名額,由研究生院組織評審。
2.助學金降檔
在學習和科研過程中,對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執行助學金降檔或停發助學金的處理。
(1)存在違紀行為,受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者,停發該研究生的助學金;
(2)導師對研究生的綜合評價極差,提出降檔申請,并經學部查證屬實的,其助學金按降檔處理;
(3)參評時間范圍內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停發該研究生的助學金。
(二)2019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辦法
1.助學金升檔
(1)申請提升助學金等級的基本條件
①已完成碩士一年級規定課程(學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的學習,所學課程成績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
②遵紀守法,無違紀行為;
③認真完成導師交付的學習和科研任務。
(2)申報及評審辦法
①研究生院根據各學部(院)三等或二等助學金碩士生人數、學科狀況和招生錄取等情況,分配二等或一等助學金名額(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分列);
②符合基本條件的研究生均可申報,不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③考慮到第一學年研究生學習的特點,學部按照“學習成績為主,其他業績為輔;必修課為主,選修課為輔”的原則制定評審細則,學習成績在綜合考評中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80%,評審細則由學部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共同議定并公示;
④2019級碩士生參評業績的起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為止;
⑤對于少數在科研和社會活動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研究生,學校將單獨劃定名額,由研究生院組織評審。
2.助學金降檔
以一級學科(或學科群)為單位,對學科內所有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的課程成績進行統計分析排序。具體統計計算方法由學部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制定。
(1)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學金的碩士研究生,若其課程成績排名居于該學科全部同類型碩士生(學術型碩士生和應用型碩士生分別排序)的后30%,則將其助學金由一等降為二等;
(2)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學金的碩士研究生,若其課程成績排名居于該學科全部學生的后10%,則將其助學金由二等降為三等。
此外,在學習和科研過程中,對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執行助學金降檔或停發助學金的處理。
(1)存在違紀行為,受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者,停發該研究生的助學金;
(2)導師對研究生的綜合評價極差,提出降檔申請,并經學部查證屬實的,其助學金按降檔處理;
(3)參評時間范圍內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停發該研究生的助學金。
(三)助學金升降檔后的具體執行情況
1.助學金升檔
(1)二等升一等:自本學年9月份起,助學金待遇由650元/月調整為800元/月;
(2)三等升二等:自本學年9月份起,助學金待遇由500元/月調整為650元/月。
2.助學金降檔:
(1)一等降二等:自本學年11月起,助學金待遇由800元/月調整為650元/月;
(2)二等降三等:自本學年11月起,助學金待遇由650元/月調整為500元/月。
四、評審程序
(一)信息公布
學部面向全體研究生公布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通知、評審辦法、評審細則、名額分配等相關消息。
(二)學生申請
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均可申請。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提交到學部評審委員會。
(三)學部評審
學部按照評審細則,對申請人的綜合情況進行初評并按得分進行排序,若需要進行答辯環節的評審,則確定不少于學院助學金升檔名額1.2倍數量的碩士生參加復評環節。
對于2018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考核,學部應組成專家組(不少于7人),統一組織復評答辯。評審專家在評審現場以投票方式確定獲升檔學生名單,并將結果報送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核。
學部將答辯時間提前報送至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學校將委派專人隨時走訪、抽查學部的助學金動態調整答辯評審情況。
(四)名單公示
學部對助學金升檔候選人名單的公示時間不低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動態調整最終名單。
五、異議處理
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部公示階段向學部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經研究后予以答復。如學生對學部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
六、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一)提交材料:10月5日8-17點,將材料提交至學部316辦公室門外材料箱中(請同學們嚴格遵守時間,過期將不受理),材料內容包括:學習成績、科研積分和社會活動積分等各項賦分及詳細的計算過程,同時提交佐證材料;
(二)組織評審:10月16日前,學部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確定候選人推薦名單,并向本單位全體師生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具體升檔打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公示名單:10月28日至10月30日,學校公示全體升降檔名單;
(四)最終確定:11月2日,學校公示助學金動態調整最終名單。
七、附則
1、獲得助學金等級提升的研究生應繼續努力學習,協助導師做好科學研究工作。每學期末導師可根據研究生的學習和科研情況,申請停發或減發表現較差的研究生的助學金;
2、本方案由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3、歡迎廣大師生全程監督碩士生助學金動態調整評審過程,也歡迎咨詢相關政策,咨詢監督電話0411-84707926,咨詢監督郵箱:guqian@,需實名;聯系人:顧老師。
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