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學部黨委黨員活動室(綜合實驗三號樓329室) 是學部黨的基層組織開展黨內民主、政治生活,進行“三會一課”及其他形式黨員教育活動的主要場所,是開展黨內各項工作、活動的重要陣地。為保證活動室規范、高效使用,保障基層組織各項工作文明有序開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條 活動室的管理由建設工程學部黨委辦公室負責,專人管理。活動室主要用于各基層黨支部舉行支部黨員大會、支委會及黨課學習等工作。
第二條 活動室的使用實行提前預約制度,預約需提前一天以上,經登記批準后方可使用。使用需提前領取鑰匙,做好登記;如有臨時需要,在保證預約會議室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安排使用。
第三條 使用活動室實行借用人負責制,借用人須為各基層黨支部委員或書記。每次使用活動室后,借用人須及時整理室內物品,檢查設備和資料完好情況,并作好使用情況記錄。不允許擅自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不允許隨意懸掛條幅、張貼海報等。
第四條 使用活動室應自覺愛護活動室公共財物。活動室內的桌椅、設備和資料是黨員學習教育的專用物品,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外借,如有損壞或丟失,責任人需照價賠償。
第五條 活動室內嚴禁大聲喧嘩、亂扔臟物等不文明行為,使用期間請自覺將手機關閉或調至靜音狀態,保持室內安靜。
第六條 會議室使用完畢后,應進行清理打掃,保持衛生整潔,桌椅擺放整齊,關閉門窗及全部設備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并及時歸還鑰匙,以備下次使用。
第七條 活動室兼具閱覽室功能,如需借閱圖書,應在《圖書借閱登記表》上填寫借閱登記,借閱時間不超過一周。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設工程學部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建設工程學部黨委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