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和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各教學、科研實驗室必須認真貫徹國務院規定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二、三級安全教育由學校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各院系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實驗室指導教師及研究生導師負責實施。
三、三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是:經常性地對實驗室師生員工,特別是新教工、新學生,系統地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大連市勞動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安全工作的基本知識和實驗室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不斷增強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對象是:已在實驗室工作的教師和學生以及首次進入或對于新研發項目中新教師、新學生(本科生、研究生)、進修生和協作人員等。
五、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做法是:
1.由校安全辦每年組織全校各院系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一次由大連市安監局舉辦的安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2.各院系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要在每個學期開學的第一周內對所屬教研室、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和研究生導師進行本部門安全工作狀況、安全規章制度以及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及緊急處理事故等有關安全事項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培訓記錄。
3.各教研室、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研究生導師負責對新來人員進行實驗室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和安全交底,尤其要對特殊儀器裝備的操作要領和實驗物質的特性以《實驗室安全告知書》的形式實施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結束后, 新來人員務必在《實驗室安全告知書》上簽字確認。確認無誤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場所。
4.對起重、電梯、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焊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由校安全辦會同地方有關部門分期分批組織進行。
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上報學校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存檔。新來人員簽署的書面安全注意事項告知書由各主管部門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存檔備查。
七、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實施該細則,一旦發現該細則沒有落實貫徹的,校安委會辦公室將追究查處。
八、本細則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