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部、學院:
關于2017年度大型設備開放共享測試基金申請及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型設備開放共享測試基金適用范圍
開放共享測試基金用于支付納入學校大型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平臺上的儀器設備使用費。本年度基金參加的儀器清單詳見附件1。
二、大型設備開放共享測試基金申請
1、已承擔相關科研或創新實驗項目(包括自研項目)的我校在職教師或在讀研究生均可申請。
2、每人只限提交一份申請,每份申請表申請使用的設備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3臺,申請費用為希望學校資助的測試費,每人最高申請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
3、本次經費優先支持基礎性、創新性且經費較少的項目。對學生申請的項目不要求配套自籌經費。
4、申請人為教師,請填寫《大型設備開放共享測試基金使用申請表(教師版)》(見附件2);申請人為研究生,請填寫《大型設備開放共享測試基金使用申請表(學生版)》(見附件3)。
5、申請表經學院主管科研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送至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三、大型設備開放共享測試基金評審和使用
1、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組織專家對全校開放共享測試基金申請進行評審,確定擬發放開放共享測試基金名單和發放額度,評審結果在校園網公示,經學校批準后,申請人方可使用開放共享測試基金。
2、在申請的設備上使用后,設備使用人向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提交大型設備使用結算單(附件4),并經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核定后,按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在開放共享測試基金中報銷相應設備的使用費用。
3、獲得資助的開放共享測試基金使用期限為一年,如遇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延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到期結余部分由學校統一收回。
四、申請人注意事項
1、研究生申請時,須其導師簽字同意。
2、導師與其指導的研究生不能同時申請。
3、同一導師指導的多個研究生同時申請的,至多資助其中的2名申請人。
4、大型儀器所在的機組人員不能申請使用本機組的儀器設備。
5、開放共享測試基金只限申請人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或冒用。
6、申請人不能以自己名義為外校人員申請開放共享基金,一經發現停止其使用開放共享基金,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發表以測試項目為主要內容的論文,請標注“大連理工大學大型設備開放共享測試基金項目”;
五、申請截止時間
如有需申請,請于2017年3月16日前將申請表的紙質文檔(簽字蓋章)交至學部辦公室楊永鑫處,電子檔發送yangyx@,未交紙質表和導師未簽字的學生申請將不參加評審。
有關申報的未盡事宜,請與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聯系。
聯系人:杜艷艷(84706425,duyanyan@)
張 靜(84706425,zhang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