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大連理工大學2019本科招生報考指南》的精神,結合本學部實際,特制定《大連理工大學建設工程學部2019級水利類學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第二條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本方案報教務處審定、備案。
二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成立2019級水利類學生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1、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弛
副組長:李冬生 李英敏
組 員:高凌輝 張遠 田 苗
2、分流監督小組
組 長:楊慶
副組長:王晶華
組 員:王立成、李建波、方芳
第五條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制定本學部專業分流原則和具體實施方案;審查分配名單;負責對本案的解釋。
三 實施方案
第六條 專業分流時間: 2019級水利類學生專業分流將于第二學年的小學期進行。
第七條 各專業招生計劃及分配原則:
1.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表(含定向):
專業名稱 |
水利水電工程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海洋資源開發技術 |
合計 |
人數 |
65(含定向8人) |
53 |
25 |
143 |
2.對于受到校規校紀處分(含學部通報批評)者,其成績降10分參加排序。
3.對于以各類特長生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校級(含校級)以上比賽中做出過突出貢獻并取得個人或團體第三名以上(含第三名)成績,無任何違紀處分、已取得附錄中全部課程學分者,可優先選擇專業。
4.附錄中外語成績包含英語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成績;體育成績包含1、2、3、4學期成績。
第八條 根據學生填報的志愿,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分配專業;志愿級差為1分。如某同學沒有被分配到第一志愿專業,則其綜合成績減1分進入第二志愿專業重新排名。
第九條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學習成績+素質成績,其中,學習成績占95%,素質成績占5%。
第十條 學習成績按加權平均計算:Σ某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總學分,課程名稱見附錄。各門課程成績均采用一考成績;對于教務處規定的成績可乘系數的學生,取乘系數后的成績(以此參加專業分流的同學在參評獎學金時,不可更換加分項目);如果某課程沒有一考成績,該課程成績按下列情況處理:
A、因特殊情況辦理緩考手續的取緩考成績;如未能參加緩考,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決定該門課程是否計入;
B、未辦理緩考手續,成績為“0”分,該門課程學分要記入總學分。
第十一條 素質成績按照《大連理工大學大學生手冊(2019)》第三部分《大連理工大學學生獎勵辦法》執行,只計算大一學年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含精神文明獎學金、文體活動獎學金、社會工作獎學金、科技創新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每獲得一項加1分(累積不超過5分)。
附錄:兩學年的課程名稱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形勢與政策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軍事理論 |
軍訓 |
體育 |
大學英語 |
大學計算機基礎 |
程序設計基礎B |
高等數學A1、A2 |
線性代數A |
概率與統計A |
大學物理A |
大學物理實驗1 |
普通化學B |
工程經濟與管理 |
畫法幾何及工程制圖B1、B2 |
測量學 |
理論力學B |
材料力學A |
水力學1 |
工程地質1 |
土木水利工程學科前沿實驗 |
土木水利工程概論 |
測量實習 |
大連理工大學建設工程學部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