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的戰略定位,加強應用型師資隊伍建設,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29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事業單位進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69號)等相關文件及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學校“十三五”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應用型師資隊伍建設工程”和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需求等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所需專業
建筑學、城鄉規劃、巖土工程、結構工程、市政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工程管理等各專業的博士生。
三、引進待遇
(一)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11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10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4萬元,理工科6萬元;
4、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二)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員)
①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10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②安家費8萬元;
③科研啟動經費:文科3萬元,理工科5萬元;
④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注:我院給博士生單獨配工作室一間。
(三)引進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其它待遇
1、享受學術骨干津貼
引進的省部級學科帶頭人及海外高層次人才、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享受學術骨干津貼300-1800元/月,具體參照《黃山學院學術骨干選拔實施辦法(修訂)》等有關規定執行。
2、引進的教授(正高)、緊缺專業及相對緊缺專業博士等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學校安排工作
①根據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條件與省廳、學校有關政策等情況,按編內、人事代理、編外勞動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層次人才調離學校時,其配偶須同時調離;
②引進的人才來校后,以黃山學院為主持單位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及以上或其配偶獲得碩士學位,經個人申請、學校研究通過,其配偶可以一類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③屬學校引進或培養的二級以上教授、省部級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經學校研究通過,可納入編內引進計劃安排其配偶或子女(合計限1人,本科及以上學歷)工作,經安徽省教育廳審核批準后予以編內聘用(如未批準則按一類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安排住房相關事宜
①對于引進的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積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具體根據房源情況確定),實際住房面積超出贈送面積部分按校內超面積價格購買。
②在如學校安排住房需要裝修或學校暫無法提供合適房源,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安排過渡住房。
4、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正高)或副教授(副高)、相關專業博士后出站人員享受贈送住房面積在原定基礎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擬聘博士最高學歷畢業專業與計劃需求專業名稱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檔次執行。
6、如果夫妻雙方同時引進的,安家費按兩人中個人就高發放,不重復計發,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科研啟動費可分別計發,科研啟動費發放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執行;所有引進人才安家費為稅前收入,一次性發放,經主管部門批復予以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后發放。安家費發放、住房辦證等相關稅費由本人承擔。
(四)碩士副高人員(緊缺專業)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7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2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4、參照《黃山學院學術骨干選拔辦法(修訂)》等有關規定評定享受學術骨干津貼。
(五)招聘時間:2018年11月21日(周三)上午9:00,地點:大連理工大學綜合實驗三號樓329
六、聯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西海路39號黃山學院建筑工程學院
郵編:245041
人才招聘電話:13805596360(趙院長)
應聘郵箱:zhao687200@h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