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理工大學建設工程學部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積極探索適宜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機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質量,學部按照學校要求繼續在2017年的博士生招生專業中試行“申請--考核”制。經學部學位分委員會委員表決同意,就學部“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問題特作如下規定:
一、申請基本條件
1.申請者必須為滿足我校博士考生報考須知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申請者的學位必須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凡在境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報考);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申請者對科學研究具有濃厚興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在與報考學科相關的領域中取得較出色的科研成果。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課程。
4.報考類別應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
二、審核程序與內容
1.資格審核與外語考核由學校組織,請考生按照學校要求執行,學部不再組織。
2. 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學部負責組織。 綜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學部組成由導師參加的“綜合考核專家組”, “綜合考核專家組”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且全部為博士生指導教師,對通過資格審核并在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組設專人擔任秘書,負責對考生回答問題的記錄和成績的統計,參加考核的考生務必于面試當天將已發表論文的復印件以及能證明自己學術科研能力的獲獎證書原件帶至面試現場交給答辯秘書。綜合考核由三部分構成:專業基礎、專業綜合和綜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滿分為100分,任一部分成績在60分以下視為考核不合格,不得錄取。考核以面試方式進行,由考核專家根據專業基礎、專業綜合和綜合能力三部分內容隨機提問,并按照百分制對三部分考核結果分別給出分數,考生最終成績以專家組每部分的平均分為最終成績。各部分考核過程嚴格進行記錄,面試全程錄音、錄像,所有材料妥善留存。面試專家需認真聽取學生對各種問題的回答,面試過程中手機關機或靜音,嚴禁接聽電話;專家確因有事需臨時離場時,須暫停面試,考核成績由專家當場獨立評定,考核成績務必考核當天公示于學部網站,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的考核成績由分管部長簽字后報送研究生院。
三、錄取
1.外語達到規定要求,綜合考核各部分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視為合格者;
2.學部按申請考核制招生計劃人數的140%選拔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即錄取淘汰率不低于參加綜合考核總人數的20%。
3. 學部根據綜合考核結果、導師的招生名額確定擬錄取名單,報考同一導師的申請者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錄取為博士研究生。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17年9月入學。
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