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我校相關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政策的改革要求,為做好復試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堅持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人才,將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作為選拔的重要依據;在復試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結合我學部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錄取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第二條 學部錄取工作要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本錄取標準和程序,上報研究生院審定、備案。
第三條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復試。為維護考生合法利益,學部將提前在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告知考生。
第四條 學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和專家復試小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部長擔任,成員包括相關學科的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生指導教師等;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組長由學部紀委書記擔任。
第五條 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學校制定的錄取規則,制定學部錄取工作的標準、程序和調劑方案,并報研究生院審定、備案。
(2)根據學部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專家復試小組,指導并培訓專家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
(3)負責確定考生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科目的命題、考務和閱卷工作。
第六條 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本學部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單位和通訊地址,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和處理。
第七條 本年度復試分數線為,英語分數不低于50分,業務課一分數不低于45分,業務課二分數不低于60分(含60分)。復試時間為5月22日至5月27日,具體時間安排各專業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學部在網上公布復試名單、復試工作的標準、復試方式和主要內容,并在2天內得到信息反饋,確保通知到位。對于部分路途遙遠的考生應盡可能通過電話通知,并做好電話記錄。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考生已完成復試,不參加本次面試。
第八條 面試方式和內容
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綜合面試由學部組織并具體由專家復試小組負責。每個復試考核小組應由5名本學科教授(或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博導不少于3人)職稱的專家組成。面試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考核學生專業課程、實驗與實踐及工程技術等方面的能力,要認真考查學生平時學習成績和獎學金獲獎情況,要認真考核學生思想與身心健康情況。面試時間每生不少于30分鐘。記錄員要認真記錄面試前復試小組會議內容和考生面試情況,綜合面試結束后應認真填寫《大連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復試表》,并當場給出面試評語和分數。面試過程須全程做好錄音、錄像。復試考核小組記錄、面試書面記錄和錄音、錄像等資料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綜合面試滿分100分,60分及格。
第九條 錄取
本次錄取學部嚴格執行《大連理工大學關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暫行規定》的文件要求外,錄取順序需按照直接攻博生、考核制學生、碩博連讀生等報考類型提前錄取,報考同一導師,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普通招考生錄取需滿足學校規定的各科分數線并且業務課二及復試成績不低于60分,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擬錄取名單將在網上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數學成績*=“計算方法課程”全校總平均分÷所選擇數學課全校總平均分×考生數學課成績)。
第十條 錄取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本年度招生錄取工作原則上不予更改錄取導師、錄取類別,錄取專業等信息。
第十一條 實行復議制度。學部要及時受理復議申請,復議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也可責成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第十二條 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本規則由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