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部(學院):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博士生培養過程管理,保證博士生培養質量和學校資源的有效利用,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博士生學位信息上報要求、《大連理工大學各類研究生基本學制與學位申請年限的規定》、《大連理工大學關于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質量監督與完善淘汰機制的實施意見》和《關于未達到博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博士生申請碩士學位的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對超過國務院學位辦學位信息上報年限(10年)的博士生和超過我校博士學位申請最長年限(8年)的博士生予以清退和勸退處理,具體名單將單獨下至各單位。
1、對于已經超過10年及以上(即2007年及以前入學)的在學博士生進行清退;請各學部(學院)填寫《大連理工大學博士生清退匯總表》(見附件1),6月5日(周一)前報研究生院培養辦。
2、對于已超過8年和9年(即2008年和2009年入學)的在學博士生,對于無法完成學位論文工作的博士生進行勸退;對于被勸退的博士生,填寫《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退學審批表》(見附件2),6月5日(周一)前由各學部(學院)統一報研究生院培養辦。
3、對于上述清退和勸退的超期博士生,經導師和學部(學院)確認博士在學時間超過我校規定的博士學制最長年限且無法達到我校相關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標準的直博生、碩博連讀生以及尚未獲得本學科碩士學位的統招博士生,若符合《大連理工大學關于未達到博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博士生申請碩士學位的規定》(大工校學位【2016】5號,見附件3)文件規定的,可申請本學科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經審查,達到本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審批同意后,學生須在6個月內完成碩士學位申請和論文答辯,通過后可授予碩士學位、頒發博士結業證書。滿足條件的申請者需填寫《大連理工大學未達到博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博士生申請碩士學位審查表》(見附件4),并于5月31日前由各學部(學院)統一報研究生院學位辦。
聯系人:培養辦 趙曉威 84708332
學位辦 喬英子 84708334
附件 1、《大連理工大學博士生清退匯總表》
2、《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退學審批表》
3、《大連理工大學關于未達到博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博士生申請碩士學位的規定》
4、《大連理工大學未達到博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博士生申請碩士學位審查表》
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