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連理工大學2019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本學部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能夠獲得本科所在高校2019年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畢業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良好,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及其他違法違紀受紀律處分記錄。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接收專業
本學部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請參考招生簡章中建設工程學部下設的相關專業。
學術型碩士招生專業查詢網址http://gs.,
專業學位型碩士招生專業查詢網址http://gs.。
我校鼓勵推免生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本學部直博生招生學科、專業為一級學科水利工程專業(包括081501水文學及水資源、081502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081503水工結構工程、081504水利水電工程、0815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專業),二級學科081402結構工程專業。
三、申請流程
1、自2018年7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止,申請者請在“大連理工大學接收推免生預報名系統”(網址為:)中進行預報名,逾期報名者我學部將不予以審核。
上傳材料包括:
(1)身份證雙面掃描件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有推薦學校教務部門的公章)掃描件
(3)其它能證明自身學習、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績(如獲獎證書、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外語成績證明等)的材料掃描件
*若上述材料上傳不全,面試時可隨身攜帶。
2、所有被我學部錄取的推免生須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開通后24小時內報名,逾期未報名或未在學部發出待錄取通知24小時內進行待錄取確認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凡申請本學部相關學科專業的推免生須事先聯系相關專業導師。
注:參加學部夏令營且考核結果為A/B檔成績者,無需進行預報名,申請流程如下:
(1)須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聯系導師并務必于9月18日前以郵件或電話方式告知學部研究生教務辦公室袁老師(tel:0411-84708101,E-mail:yuanying@),否則取消夏令營優惠政策。
(2)須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24小時內報名,逾期未報名或未在學部發出待錄取通知24小時內進行待錄取確認者其夏令營優惠政策無效。
(3)將身份證復印件(雙面)發送至yuanying@,以供入學時制作銀行卡使用。
四、面試安排
1、面試條件
學部將核對并確認申請者網上報名信息,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初審,材料審核通過后須聯系導師并征得導師同意后,方可參加學部各研究所組織的統一面試。
2、面試方式:
所有申請者(參加本學部2018年夏令營并取得A/B檔成績者除外)須參加學部各研究所組織的統一面試。
3、面試時間
碩士生:9月14日或9月21日(任選其一)*
*各研究所根據具體情況有調整的可能,具體面試時間以各研究所通知為準。
直博生:另行通知
4、面試地點
由各研究所另行通知
5、面試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雙面)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有推薦學校教務部門的公章)
(3)其它能證明自身學習、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績(如獲獎證書、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外語成績證明等)的材料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所有被我學部錄取的推免生須于2018年10月24日前提交《大連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參考附件)至學部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六、學費與獎助政策
1、我校研究生學費標準詳見《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收費標準公示》。(網址:http://info.)
2、我校建立健全碩士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提高碩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分為: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碩博連讀專項獎學金。三類獎助學金可以同時兼得。
所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入學時均能獲得二等及二等以上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此外學校設立優秀推免生獎學金,獎勵金額2萬元/人,用于獎勵優秀的推免生新生。
七、其他說明
1、學校公布的我學部各專業擬接收推免生計劃將根據推免生實際報名人數增加或減少: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錄取資格無效。
(1)申請者提供的各項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弄虛作假情況;
(2)本科期間受到受刑事、行政或紀律處分者;
(3)被本科所在學校取消推免資格者。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間教育部發布新的文件要求,則相關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執行,請各位考生關注研究生院網站招生主頁通知。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袁老師(碩士生)、姜老師(直博生)
電話:0411-84708101
郵箱:yuanying@,jiangyf@
辦公地點:建設工程學部研究生教務辦公室(綜合實驗三號樓301房間)
附:本辦法由建設工程學部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公布的相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