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學部工程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根據《大連理工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大工辦發〔2019〕47號)的要求,考慮到我學部工程博士研究生培養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我學部工程博士研究生(土木水利領域)學位標準作如下規定:
1)在國內一級期刊或國外SCI刊源期刊發表論文一篇及以上;
除此之外,以下成果需至少滿足2項(可重復):
2)發表一篇中文核心及以上級別期刊論文;或
3)以第一權利人獲得國家技術發明專利一項;或
4)以第一完成人獲得軟件著作權一項;或
5)以前三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一項。
備注:所發表文章要求以大連理工大學為第一單位,學生本人為第一作者,或者導師(不包括副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本人為第二作者。2019級以后入學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含運載學部土木水利領域工程博士)按本規定執行,解釋權歸建設工程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建設工程學部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