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博士學位論文全過程質量管理,加大對博士學位論文外審異議情況處理結果的質量監督力度,確保我校博士學位論文質量,現增加博士學位論文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前的審核環節,簡稱會前評審,具體要求如下。
一、評審對象
在論文外審中有異議情況(包括較大修改、修改后復審、重新撰寫論文)的所有博士學位論文,在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之前必須進行會前評審。
二、工作程序
1、由研究生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重點審查博士學位論文針對外審評閱專家意見的修改情況,按照修改落實情況進行審核。
2、根據修改情況,對所有參加會前評審的博士論文進行排序。
3、排序處在后10%的博士論文須繼續修改論文,修改后提交下一次會前評審。
4、各學部(學院)在分委員會召開兩周前須提交參加會前評審的博士生名單及評審材料,逾期不受理且不能上本次分委員會討論學位。
5、外審有異議情況的博士學位論文通過會前評審后方可提交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研究生院培養處學位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