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提升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水平,保障實驗室安全運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啟動2017年安全隱患治理項目經費申報工作,現就實驗室安全隱患治理項目經費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1、 本項目主要用于學校實驗室安全隱患治理、安全警示提示、安全防護、救護所需經費。
2、已被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整改,且制訂好整改方案的安全治理項目可以優先支持。
3、學部、學院和實驗室自籌部分經費完成安全治理的項目可以優先支持。
3、安全隱患治理項目單項申請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二、適用范圍
1、危險化學品使用、存放、處置安全隱患治理;
2、特種設備(含電梯、起重機、壓力容器)運行安全隱患治理;
3、大型高溫、高壓、高電壓、高轉速等危險實驗設備運行安全隱患治理;
4、電力運行方面存在實驗場所用電混亂、亂拉臨時電線等安全隱患治理;
5、放射源及工業射線裝置安全防護未達標隱患治理;
6、實驗室安全警示、提示、標識設置、安全防護、救護設施配置;
7、病源微生物安全隱患治理;
8、壓力氣瓶存放及使用安全隱患治理;
9、實驗工作場所存在通風換氣、個人防護等不能滿足職業衛生防護要求的安全隱患治理。
三、申報時間
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17日
四、上述安全隱患項目經費申報請于17日前發送到yangyx@,學部匯總后統一上報實驗室與設備處。
聯系人:安全管理科 易善勇 楊文崧
電話:84706420
電子郵箱: ysyong@ yang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