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通知,現將2023年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以下簡稱“學術交流項目”)申報情況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
(一)項目內容
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后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43.92萬港幣(約合36萬元人民幣)。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未進站的博士畢業生或在職科研人員,以上申請人一般應博士畢業三年以內。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申報須經學校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先依托學校申報,獲選后再辦理博士后進站手續。在職科研人員申報還須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4.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5.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6.能全職在香港工作2年。
7.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3月1日—4月30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公布崗位
申報崗位見附件2。
2.個人申請
申請人在4月14日之前登錄中國博士后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后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香江學者計劃”進行申報。申報時須查看申報崗位詳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學校審核
學校于4月30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和提交。
4.內地與香港組織遴選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組織第一輪專家評審,確定不超過120名候選人;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專家評審,確定不超過60名擬獲選人員。
申請人可于6月登錄申報系統查詢第一輪專家評審結果,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擬于7月對最終評審結果進行核準并印發獲選通知。
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略)
條件參考香江學者,專業領域詳見附件3.
三、學術交流項目
(一)項目內容
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
2.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擬參加的會議須為本領域內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學會,或者由國際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擬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將在會議上做口頭報告的正式書面通知。
5.在本站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已包含專門的國際學術交流經費,獲選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
7.全國博管辦資助的派出類項目獲選人員,在項目執行期間不能申報本項目。
8.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年度(參會日期先于獲選日期的,可先參會,資助經費撥付后報銷)。
(三)申報時間
3月1日—9月30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個人申請
申請人最晚在9月22日之前登錄中國博士后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后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學術交流項目”進行申報,并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學校審核
學校在9月30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和提交。
3.遴選方式
(1)直接資助
參加申報系統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目錄》所列會議,且受邀做口頭報告的申請人,經學校審核推薦,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復核通過后,予以直接資助,先到先得,資助名額用完即止。
(2)遴選
對未獲得直接資助的申請人,采取“隨時申報、擇優遴選”的方式予以資助。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擬于10月公布獲選結果。申請人可登錄中國博士后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欄目下“學術交流項目”中查詢獲選情況。
四、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如申請人同時申報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報學科須一致。評審時,將按申請人意愿排序參評。
(二)學校對于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獲選人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進行管理,在上述項目結束前,不得辦理出站手續。
(三)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赴國(境)外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申報時未提交博士學位證書的人員,進站時學校需查驗其博士學位證書。如無學位證書,不得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