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關于落實“5+22”人才政策的幾個具體問題》及《大連市引進中國籍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實施細則》(大委辦發〔2019〕19號文件),現就做好2019年度大連市中國籍海外高層次人才項目人選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支持政策
大連市全職引進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領域中國籍海外高層次人才,可申報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項目和青年項目3類人選。
經遴選為項目人選的,一次性給予生活補貼。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和創業人才項目人選可比照高端人才、青年項目人選可比照青年才俊,享受市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子女入學等政策。
二、申報條件
(一)創新人才長期項目人選。申報人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
2.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或者為在海外企業、金融機構等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截至2019年4月22日,未全職在國內工作或者在國內工作不超過1年;
4.引進后須全職在連工作3年以上。
5.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并作出明確承諾。
(二)創業人才項目人選(我校老師不需要申報此項目)。申報人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
2.擁有國際先進技術成果,或者能夠填補我市空白,產業化開發潛力較大;
3.有海外創業經驗或者曾任海外企業的中高層管理職位,有較強經營管理能力;
4.截至2019年4月22日,在國內工作時間不超過6年,且來連創辦企業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產品具有關鍵技術并處于中試或者產業化階段;
5.為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者最大自然人股東。
6.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并作出明確承諾。
(三)青年項目人選。申報人應當屬于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領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或者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后在海外連續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為大連市該領域學術或者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
3.截至2019年4月22日,未全職在國內工作或者在國內工作不超過1年;
4.引進后須全職在連工作3年以上。
5.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并作出明確承諾。
三、申報流程
(一)組織申報。各學部(院)統一工作安排,組織開展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
(二)個人申請。申報人于12月20日前向學部(院)提出申請,填寫大連市引進中國籍海外高層次人才項目人選申報表、一覽表,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具體見四、申報材料)
(三)單位初審。
(四)學校審查。黨委人才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規范。
(五)推薦上報。將審查通過的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報大連市。
四、申報材料
(一)紙質版和電子版:《大連市引進中國籍海外高層次人才項目人選申報表》(附件1)和《大連市引進中國籍海外高層次人才項目人選申報一覽表》(附件2)。
(二)紙質版:申報人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出具)的復印件。
(三)紙質版:海外任職、擁有技術成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擁有技術成果包括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獎勵證書、主持參與過的項目合同書等。證明材料為外文的須提供中文翻譯件及翻譯公司資質證明。
(四)紙質版:申報創新人才長期及青年項目的,還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協議復印件。申報創業人才項目的,還須提供在我市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股東證明、截止申報日前一個月企業納稅證明、個人在連繳納社會保險證明、中試或產業化證明、產品情況介紹等材料復印件。
五、有關事宜
(一)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實做好項目申報、材料初審等工作,并按時組織報送申報材料。
(二)項目申報人及單位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申報材料填報匯總要全程使用涉密計算機,電子版要刻錄光盤報送,紙質版材料使用A4紙正反面打印。嚴禁通過互聯網、微信、QQ等傳遞申請人信息,對違反規定造成泄密等不良影響或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三)項目申報單位要做好引進人才的知識產權、保密約定、兼職取酬、獲取科研經費、競業禁止等方面風險評估,并按規定作出承諾。